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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议通过中国提交的7项急需保护名录项目履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12

     12月5日下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12届常会审议通过中国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下简称“急需保护名录”)7个项目的履约报告,具体包括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麦西热甫、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中国活字印刷术及赫哲族伊玛堪。

  急需保护名录是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框架下设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旨在对存续力受到威胁的遗产项目加强保护。我国于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先后将羌年等7个非遗项目申报列入急需保护名录。《公约》要求缔约国定期向委员会提交履约报告,交流和评估遗产项目的保护和存续情况。

  向教科文组织申报非遗项目列入相关名录并定期提交报告是《公约》框架下并行的双轨制,也是我国履行《公约》责任义务并参与非遗领域国际交流的重要体现。本届常会上,委员会感谢中国提交了7个急需保护名录项目的履约报告,赞赏中国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上述7个项目涉及四川、浙江、福建、海南、新疆、黑龙江等6个省(自治区),涉及民俗、传统技艺、曲艺等多个门类。近年来,文化部指导、协调项目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以“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为指导思想,着力推动项目走进现代生活,提高项目在现代化进程中的适应能力和存续能力,在传承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保护、教育传播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积极实践,项目存续状况明显改善,传承能力和实践活力显著增强。自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已累计为这些项目投入保护经费8387万元,地方也相应增加了财政投入。文化部在“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框架下,为这些项目培训传承人数百人,巩固和扩大了传承队伍,增强了传承后劲。羌年、木拱桥营造技艺等项目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得到涵养、传承和弘扬。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完善机制,提供支持,鼓励交流与合作,帮助这些项目积极应对挑战,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展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教科文组织保护非遗政府间委员会第12届常会于12月4日至9日在韩国济州岛召开,审议缔约国列入急需保护名录项目的履约报告为会议议题之一。会议还将审议《公约》全面成果框架草案,讨论“名录间遗产项目的转换”等议题。

来源:文化部外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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